印尼大規模開展商業性林業活動始于20世紀60年代,在此后的30年內,印尼首次發展成為世界上第二大工業圓材出口國和最大的膠合板出口國,這得益于其豐富 的森林資源和促進工業發展的林業政策。由于錯誤地認為印尼森林是采之不盡的資源,從而大大地加速了原始林的消耗。20世紀70年代森林大開發,外國公司在外國投資法的鼓勵下大規模參與森林采伐,使印尼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原木出口國。1982年木材出口收入是印尼創匯的第二大戶。
1 實木加工業的發展史
印尼工業圓材產量從1970年的不足1300萬立方米增至1976年的2500萬立方米以上,在隨后的10年間其產量保持在2500萬~3000萬立方米之間,1989年猛增至4200萬立方米,此后逐漸增至1996年的4700萬立方米以上。1996年產量的一半以上(約2600萬立方米)來自森林租借地,其余部分為人工林、經濟植物園(如橡膠人工林)、林地清理活動和非法的采伐,其中非法采伐量很大。 1970以來,實木產品的產量也顯示出相似的增長率,但近些年產量有所降低。鋸材產量從1974年的不足200萬立方米增至1000萬立方米以上,但1996年降至700萬立方米左右。 1970~1980年間膠合板產量低于100萬立方米,1992年增至1000萬立方米以上,1992年以后其產量有所降低,到1996年降至960萬立方米。 實木產量增加主要是印尼林產呂出口增加所帶動的結果。工業圓材的出口從1970年的800萬立方米左右增至1978年的峰值(不足2100萬立方米),在此期間,工業圓材的出口量約占其產量的2/3。1978~1985年,出口量降至100萬立方米,此后保持在這個水平。 鋸材的出口幾乎從零逐步增至1988年的300萬立方米以上,到1990年又降至不足100萬立方米,此后又進一步降低。膠合板的出口也有相似的增加趨勢,從1980年的出口量幾乎為零增至1992年的980萬立方米,此后降至1996年的860萬立方米。在出口的高峰期,鋸材的出口量占其產量的30%,膠合板幾乎100%出口。到1996年,鋸材出口量不足其產量的10%,大約90%的印尼產膠合板供出口。 上述出口產品的主要貿易國為亞洲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早期,印尼的工業圓材主要出口到日本和韓國。它們也是印尼出口實木的兩個最大市場,進口印尼實木的另一個主要國家為中國。
2 促進實木工業發展的因素
2.1自然優勢 印尼生產工業圓材和實木產品的幾個自然優勢為:1豐富的森林資源。這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估計,1995年印尼森林面積為1.09791億平方公頃,森林覆蓋率為60.6%。印尼大多數人工林為新營造的,屬未成熟林,以前營造的為造紙樹種。未采伐的天然林蘊藏了大量的生產鋸材和膠合板的理想樹種,這為實木加工業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2實木加工業處于印尼實木產品出口快速增長期。1970年,亞洲鋸材和木質人造板進口量不足全球進口量的10%。到1996年,亞洲進口鋸材的比例上升至20%,進口木質人造板的比例增至40%。1970 ~1996年間。進口鋸材的年增長率超過6%,進口木質人造板的年增長率達12%。亞洲進口實木產品的國家主要是日本、中國和韓國。由于印尼在地理上(或者說是文化上)接近這些國家,所以與非洲和南美相比具有向這些國家出口熱帶材的優勢。3印尼具有廉價的、專業化的勞動力,使得印尼成為生產勞動密集型實木產品(如膠合板)的理想國家。
2.2 立木稅 使印尼成為實木產品生產大國的第2個因素是對天然林工業圓材征收較低的立木稅。印尼森林稅收按每立方米圓材征收,包括更新稅(DR)、皇家林產品稅(IHH)和小等級稅。不同地區生產的圓材DR和IHH不同,且隨樹種而變化。地區性森林稅收包括森林采銷稅、土地稅及建筑稅。歷史上,DR和IHH約占印尼總稅收的95%。 1982年,印尼每立方米木材的總稅收低于1萬盧比(Rp),直到1988年前均保持這個水平。1988年DR增加,1989年IHH平加,使得1989年每立方米木材稅收增至3.05萬Rp。1989~1992年稅收水平保持不變。從1992以后森林總稅收水平每年均有所增加,至1996年每立方米木材稅收增至6.79萬Rp,1982~1996年森林稅收水平幾乎增加了7倍,但它被這個期間的物價上漲及印尼盧比的貶值所抵銷。例如,每立方米木材的真實稅收從1982年的3.225萬Rp(按1996年的價格計)增至1996年6.79萬Rp,只增加了1倍多。考慮到印尼盧比的貶值,該期間的稅收幾乎降低了一半,即從1982年的49美元/每立方米(按1996年的價格計)降低到1996年的27美元/每立方米。換言之,如用美元計,通脹和貶值幾乎使工業圓材至實木產品出口商的成本減半。
2.3 林業貿易及工業政策 促進印尼實木加工發展的第3個因素是政府貫徹的林業貿易和工業政策。這些總的限制原木出口的政策在1980~1985年間逐漸實施,導致1978~1985年工業圓材出口顯著降低。1992年,以征收高的原木出口關稅取代原木出口限制。在原材生產部門,另一個政策措施就是逐步使森林所有者必須在自己的加工廠加工原木。通過實施這些政策促進了家具、成型品及其他細木工產品的發展。膠合板行業通過組建"印尼膠
|
|
|
|